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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上虞信用促进会会员入会须知

上虞信用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是经上虞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促进会由自治区各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工商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组成,协助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申请成为促进会会员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确认自愿申请成为促进会会员。
一、申请加入促进会的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工商企业、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单位、组织;
(二)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拥护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履行会员各项义务;
(三)自愿加入本会;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本会认为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阅读并同意入会须知;
二)提交入会申请表;
(三)申请会员单位者须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团体会员者须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