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要闻 | 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 严查定点药店药品“阴阳价格”
发布时间:2025.10.14
近期,部分地区陆续发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对医保、非医保患者采用“阴阳价格”(歧视性价格)的行为,即完全相同的药品销售给医保患者的价格高于非参保患者。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高度关注定点药店“阴阳价格”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对定点药店“阴阳价格”的监测,加强数据筛查和现场核查,严肃核查处置此类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明确,各地医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定点药店“阴阳价格”行为侵害参保人员权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造成基金损失的不良影响的问题。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主动筛查重点品种问题线索和充分动员社会监督力量。通知要求,要加强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管理,将定点药店“阴阳价格”行为纳入重点监控事项。以各地定点药店药品结算金额排名靠前或价格差异大的药品为重点筛查品种,各地医保部门要通过筛查医保结算数据,系统梳理近期群众信访、舆情反映相关问题等,形成本地区定点药店药品“阴阳价格”问题线索。业内专家表示,“阴阳价格”行为侵害了参保人员的权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造成基金损失,影响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性。同时,这种行为也违背了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中“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行不公平、歧视性价格”的管理要求,破坏了医保监管的秩序和公信力。同时,对于定点药店违反医保服务协议执行“阴阳价格”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暂停医保结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医保基金、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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