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公布了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发改办财金〔2023〕624号)。公布名单显示,浙江省申报参评的嘉兴市、绍兴市、建德市、余姚市、江山市等五个城市全部上榜。至此,浙江省11个地级市全部获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成为全国唯一实现地级市全覆盖的省份。
截至目前,全国130个获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城市(区)中浙江占15个,其中,地级市11个,县级市4个。
下一步,浙江将持续深化“信用浙江”建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探索、不断完善,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来源:浙江省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