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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国家发改委这场发布会干货满满!

发布时间:2023.08.02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国家发改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


《若干举措》中提出的有关“信用”内容如下:


加快合同款支付进度、运用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

引导商业银行接入“信易贷”、地方征信平台等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强化跨部门信用信息联通。扩大民营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有效落实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制度

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审计部门接受民营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


今天(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 王善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指出,为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作为落实《意见》的配套政策举措。


《若干举措》在提出具体举措的同时,也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落实分工,压实责任,明确了“谁来干”,让民营企业明白遇到问题时“该找谁”。比如,针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拖欠账款问题,文件明确由工信部牵头推动解决,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参加这项工作。其中特别提出,由审计部门接受民营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让民营企业清清楚楚地知道被拖欠账款可以向什么部门反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二级巡视员  张舒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二级巡视员张舒指出,近年来,民营企业对经营主体退出越来越关注,对便利化的退出举措更加期待,市场监管总局在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同时,对于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采取了以下举措。


为进一步扩大清算组信息的知晓范围,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及社会公众利益,减轻企业时间和费用成本,企业清算组信息公告目前均由申请人通过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在线办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告清算组信息和发布债权人公告,由免费的网上发布代替报纸有偿发布,可为每户企业节省公告费用500元,实现企业注销制度性费用“零成本”


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通过优化流程设计、减少公告等待时间、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事后救济渠道、强化信用惩戒手段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普通注销制度,在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的基础上提高市场退出效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孟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孟玮提出,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加快法治化建设步伐,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持续推进《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落细,推动各地各部门持续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精神不符的各类制度文件,夯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法治基础。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经营主体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


在做好助企纾困工作方面,切实抓好惠企政策兑现,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各类经营主体。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戴诗友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指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国家财力的中坚力量。


在落实《意见》和《若干举措》方面,税务部门在帮扶上再深化,持续“解难题”。持续创新推出税务与金融部门“税银互动”举措,将民营经济“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拓宽供需对接渠道,助力民营企业缓解产业链供应链不畅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