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回报诱惑下,有人偷渡奔向幻想中的“海外淘金地”,期待“一夜暴富”,殊不知等来的却是难逃的法网。
近年来,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大肆组织、拉拢、欺骗、利诱一些年轻人参与犯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此,政法机关持续加大打击惩处力度,让不法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形成了有力震慑。
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有哪些圈套?是如何实施的?应如何进行防范?记者采访了办案法官、检察官,揭露诈骗集团的犯罪套路,提醒群众特别是学生提高防骗反诈能力,避免落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陷阱。
假招聘盯上大学生
不法分子以“高工资、低门槛”等诱骗大学生落入圈套,成为诈骗团伙帮凶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诈骗集团盯上了新的目标群体——大学毕业生。
“只需动动手指、敲敲键盘,收入可观,上班自由……”大学毕业没多久,黄某在浏览招聘网站时发现一则招聘信息,当即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经过简短的面试后,成功“入职”广东某公司。
“入职”后的黄某,每天操作五六台手机,重复发送固定话术,以经理身份在微信群吹捧投资“老师”,引导客户入群参加“公司”培训、投入资金。第一个月就领了8000元工资,黄某对工作非常满意。
一段时间之后,黄某发现公司提供的“话术”内容并不真实,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诈骗,可能犯法。然而,心存侥幸的黄某因利益驱使,选择继续从事该工作。直到“公司”宣布解散并搬到国外,黄某才结束了这份工作。
“黄某所在的‘公司’实际上是跨国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招募了包括黄某等6名大学生在内的40余人从事诈骗活动,以投资挣钱为名,引导被害人在特定网站进行投资,集团在后台操控骗取财物,诈骗金额逾1.4亿元。”办案法官、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杨红清介绍。黄某最终也因此付出了沉重代价,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
“诈骗集团多包装成金融、证券、信息服务公司等,通过网络招聘渠道引诱大学生投递简历。”杨红清介绍,随着国内对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法分子在境外的窝点迅速扩张,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形成了电信诈骗园区,并被包装成“工业园区”“科技园区”。
不法分子以“高工资、低门槛、工作时间灵活”“包机、包吃住”等海外“高薪招聘”的幌子,诱骗刚刚踏入社会的高校毕业生参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杨红清说,尤其是在大学毕业季,大学毕业生求职心切,缺乏社会阅历,安全防范意识、法律意识和甄别能力都较弱,在碰上犯罪分子以“高薪工作”为诱饵时,以为遇上“美差”,实则落入圈套,成为网络犯罪团伙的“工具人”。
“在求职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进一步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寻求正规就业途径,认真甄选求职信息,不被眼前的利益冲昏头脑,避免落入求职陷阱;出国务工,一定要慎重选择正规劳务公司,签订规范合同,不被‘高薪’蒙蔽双眼。”杨红清提示。
诱惑之下越陷越深
“转发话术、吹捧老师、扮演水军”,以投资挣钱为名骗取信任进行诈骗
陕西省铜川市的刘某大专毕业后,通过网络平台将简历投递到一家“金融公司”,经过面试,他很快被录用。
“公司准备到境外发展业务,待遇更好。”刘某表示很有兴趣,了解到机票报销还有免费出国团建后,就决定到国外去。
刘某说,到国外出关后护照就被收走,工作地点在“产业园”,里面都是活动板房,环境脏乱差,门口还有人持枪站岗,便怀疑这里做的事情不合法。经过话术培训后,刘某更确认了这是诈骗行为。但在高收入诱惑之下,刘某还是选择了在这里工作。
“该诈骗团伙建立微信群,不法分子在群内扮演投资指导老师、开户专员、客户等角色,使用若干微信号按照话术发布股票投资信息。”办案检察官、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沈娟介绍,不法分子通过扮演客户在微信群发布烘托气氛话术“跟着老师能赚钱”,将其虚假获利的截图发至群内,诱骗被害人下载平台后进行投资。犯罪团伙通过篡改平台后台数据,造成被害人投资亏损假象,以此控制、骗取被害人财物。
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是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的一个特点。“该犯罪团伙分为四个层级,老板—总监—组长—组员,每个层级分工明确,总监负责对人员培训管理,组长负责冒充投资指导老师及组内人员管理,组员负责冒充投资助理、投资者。”沈娟说。
完成一个诈骗周期回国后,刘某因被高收入诱惑,又第二次出国参与诈骗,并担任诈骗团伙的小组长。小组组员在实施诈骗前要发朋友圈,把刘某定位为一个成功商务人士,小组成员互相打配合,转发话术、吹捧老师、扮演水军等。“都是为了欺骗群里那个唯一的真实客户。”刘某承认。
短短半年间,刘某参与诈骗金额达人民币93万余元。“刘某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沈娟介绍,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涉案人员深陷境外诈骗集团后,在‘月入过万’的幻想中迷失自我、利欲熏心,协助诈骗集团进行诈骗。”沈娟提醒,那些误入歧途身陷违法犯罪活动的大学生,要立即悬崖勒马并及时报案,才能切实维护好自身安全和权益。
持续加强惩治力度
只有打防结合,才能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土壤
近年来,政法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依法从严惩处、全链条纵深打击。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指导意见,规定电信网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即入罪的数额标准;规定对诈骗致人自杀、死亡,在境外实施诈骗等情形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依法予以打击和惩处,坚决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链条。
“从近年的情况看,一些在校学生、刚毕业大学生等受到犯罪集团蛊惑引诱或者欺骗而参与其中,不仅自己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也给社会和家庭带来很大的损失。”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对于在校学生、刚毕业大学生等参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会综合考虑其地位作用、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司法温度。
在程某等98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程某认为境外是电信诈骗打击盲区,在国内招募近百人至东南亚某国建立诈骗集团,以投资理财的名义,通过虚假的投资平台,专门针对大陆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同时,该诈骗集团通过网络招聘诱骗刚毕业的15名大学生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截至案发时,该诈骗集团共骗取155名被害人人民币4100万余元。”办案检察官、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冯瑶介绍,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程某等9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15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有力震慑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还要打防结合。“针对大学生被诱骗参与诈骗犯罪的情况,湖州市建立了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联盟,依托该联盟开展检校合作,选派检察官到学校连续开展就业涉法风险防范专题授课;通过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庭审旁听等方式,引导带动大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风险意识等。”冯瑶说,只有打防结合,才能彻底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土壤。
电信网络诈骗信用相关措施
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对上述认定和措施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申诉渠道、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