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解决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两张皮”问题,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实施方案》围绕“赋能”和“提升”,提出了五个方面19条具体措施。
一是推动形成产教融合头雁效应。梳理总结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再遴选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储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培养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能技术人才。
二是夯实职业院校发展基础。对“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在储备项目库中新增200所左右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加快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
三是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100个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重大任务。
四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发挥职教集团(联盟)、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
五是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加大金融、投资、财税、土地、信用等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支持地方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落地政策。
《实施方案》提出,加大信用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产教融合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对评价结果好的企业,在例行检查、专项抽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在上市融资、政府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评优表彰、政务事项办理等方面予以优先或便利,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宣传。
《实施方案》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牵头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各地要健全协调机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对各地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可以上升为制度性成果的,要及时总结提炼,并推动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符合条件的在全国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