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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144万余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23.05.22
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执行)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俊先生,副局长王富博先生,副局长毛立华先生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现场记者提问有关信用的相关问题如下:
人民网记者:
有的失信被执行人明明有钱,但却通过假离婚、关联交易等方式提前转移财产,导致“无钱”可执行。最高法院对打击此类行为有哪些举措?成效如何?谢谢。
王富博: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失信被执行人以各种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是我们执行工作重点打击的对象。对此,我们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执行联动和执行信息化建设,提升执行工作能力。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打击规避执行的最有效手段就是执行工作能力的提升。其中,首要的就是提升执行查控能力,进一步拓宽网络查控系统功能和覆盖范围。目前,已经建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为主、以地方法院“点对点”为辅的网络查控系统,该系统已经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原中国银保监会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以查询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理财产品、不动产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截至2023年4月底,全国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累计查控案件13628.08万件,累计冻结资金28044.58亿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81963.89万条,车辆19018.00万辆,证券42195.43亿股,渔船和船舶371.79万艘,网络资金1009.75亿元,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升级“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对接,推动实现对当事人实名注册电话号码、已送达地址和户籍信息的“总对总”查询功能;加强与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信息共享,拓宽查控范围或深度;对查控系统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改造,缩短执行查询周期,提升执行效率。


二是深入开展联合信用惩戒,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自觉履行义务。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我们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签署文件,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37大项150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措施进行限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真正实现了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果,有力助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23年4月初,有1144万余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三是不断完善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近年来,按照中央部署和实践要求,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检察院等政法机关采取了以下一系列措施,包括联合开展集中惩治拒执罪专项行动、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畅通公诉和自诉渠道,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等,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探索建立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让逃避执行行为无处遁行。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借力,智能分析被执行人行为,分析其履行能力,精准发现逃避执行行为。如,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发“E链云镜”智能分析系统,搭建“静态数据+动态行为”分析模型,整合被执行人移动支付、网络购物、大额消费、网络活动轨迹、信用等级评估等动态数据,构建被执行人履行能力5级评价体系,一键生成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报告,让失信被执行人原形毕露。如在冯某欠付某公司5416元贷款案中,冯某自称失业在家、无力偿还,但系统分析发现其同期网络消费支出近4万元,其中“直播打赏”超1万元,系统自动评定其完全具备履行能力。在广州某小额贷款公司与余某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中,余某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但系统分析显示,余某近一年内通过互联网金融理财等支出超20万元,该院立即向相应的互联网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精准切断移动支付路径,倒逼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谢谢大家。

人民法院报记者: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也有人利用漏洞,找“黄牛”能买到票,对此,人民法院有什么对策?谢谢。

毛立华: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通过“黄牛”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拒不执行行为,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道路上的“拦路虎”,必须依法严厉打击。人民法院对此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态势,2021年第一季度上海法院开展“织网行动”专项执行活动,重拳打击失信被执行人通过“黄牛”规避限制高消费令行为。会同公安开展专项打击,深挖违法购票线索,上海宝山区公安机关共抓获“黄牛”11人,对规避限高措施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的打击和震慑。近期,最高人民法院计划将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乘坐飞机高铁的名单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结合调查结果和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开展打击行动,包括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同时,对“黄牛”顺藤摸瓜、露头就打,依法依规开展打击。

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一个层层递进的惩戒体系,对不同情节的拒执行为施以相应惩戒,体现强制执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特点。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依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受到刑事处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视情节通过罚款、拘留等方式进行教育、惩戒。对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等被执行人而言,如果被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这里,特别提醒有钱不还的被执行人,切莫自作聪明、切莫以身试法。

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力度,依法审理了一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起到了一定的威慑惩戒和教育引导作用。
2022年,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3198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做深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适时出台新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意见,发布一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公检法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凝聚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强大合力,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