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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2023年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3.05.16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近日,各地先后发布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对过去一年信用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对2023年信用工作作出部署,各省市要立足高质量发展全局,以动起来、快起来、跑起来的工作态势,有序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从各省发布的工作要点来看,既有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全省发展重点的工作任务,同时也立足于本地区的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优势,体现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的责任担当。本期我们聚焦浙江省、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以及天津市等四个地区,来进行分析解读。

浙江省

浙江省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努力成为最具发展活力和创造力的省份;坚定不移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以团结奋斗、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以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战斗姿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今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加强信用规范化建设、夯实信用数字化支撑、支撑最优政务环境建设、支撑最优法治环境建设、支撑最优市场环境建设、支撑最优经济生态环境建设、支撑最优人文环境建设等7个方面提出16项工作任务


此外,在支撑最优经济生态环境建设,提升信用服务能力方面。提出迭代“浙里信用监管和服务”重大应用,完善“浙里信用服务”功能,按照“成熟一个、上线一个”原则,指导推动地方更多便民惠企应用场景集成上线。推进社会化应用产品池建设,探索建立省信用大数据实验室,推动50家以上第三方信用机构入驻并研发形成一批市场化信用产品,开拓“信用+”市场化应用场景,鼓励使用信用评级等信用产品,培育壮大信用服务市场。谋划建立信用服务产业统计体系。

贵州省

贵州省以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全力实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奋力谱写多彩贵州。今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完善信用制度体系、提升政府诚信水平、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信用平台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提升信用监管能力、加强组织实施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28项工作任务


贵州省2023年政府报告中令人关注的是,提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助力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撬动更多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大力招引外来资金。恪守契约精神,建设诚信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明确了在接下来的信用工作里,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在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健全完善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签署的各类合作协议的审核机制,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依法保护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持续做好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治理以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欠债违约、承诺不兑现、国企拖欠工程款项等问题,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对相关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各级人民法院依托法院系统办案平台即时将政府机构未履行合同终审败诉案件共享至同级信用管理部门,共同推进政府履约。


此外,在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着力提升全省信用水平方面,提出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构建“信用+现代农业”体系,健全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加快对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完善信用评价机制,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创建和评定工作,推动信用信息运用产品化场景化,真正做到涉农数据来源于三农、服务于三农。建立健全信用培育和救助帮扶机制,促进涉农主体信用能力提升。探索新村规、新文明、新管理的信用乡村治理模式,将信用评价成果融入乡村文明建设相关指标,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着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内蒙古贡献。在今年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中,从贯彻落实信用建设规划政策、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做好2023年信用宣传月活动等5个方面,安排部署14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立足高质量发展全局,以动起来、快起来、跑起来的工作态势,有序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外,在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方面,提出提升信用融资服务水平,持续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内蒙古节点,充分运用公共信用评价、信用评级、行业监管信息、诚信典型等信息,建立风险可控、高效便捷、惠民便企的信用融资新模式。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所列信息清单,加强信用信息和各类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推进本地区、本行业信用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与自治区节点的互联互通,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

天津市

天津市是一座保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在今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着重在健全完善信用制度规范、着力打造法治诚信政府、信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信用赋能高品质生活、扎实推广“信易贷”模式、强化区域信用协同共建、深入推动诚信文化宣传、提升信用平台载体功能等8个方面提出工作任务


天津市2023年政府报告中令人关注的是,提出“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强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塑造‘诚信天津’品牌,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明确了在接下来的信用工作中,要在信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 。要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推动信用承诺制“应覆盖,尽覆盖”,完善信用承诺闭环机制,拓展公共信用报告应用场景,推动公共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 融资等经营活动。


报告中还提到,“努力打造法治诚信的政府。扎实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公信力和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则表明了接下来的工作里,要在着力打造法治诚信政府上下功夫。完善守信践诺机制,深化政务诚信建设。落实《天津市关于 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的工作方案》,完善市级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各区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失信专项治理成效。紧密围绕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对标信用建设先进城市,持续更新市级部门、区域信用建设监测指标。完善政务诚信评价体系,更好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优化市政务诚信管理系统功能,加大政务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力度,提升政务诚信主题库在法治诚信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此外,在提升信用平台载体功能方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持续完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核心枢纽”载体功能,不断提升信用信息系统整体安全防护水平。加大信用信息归集治理力度,做到“应归尽归,能享则享”。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合同履约等系统,深化信用大数据在服务产业发展、区域定位、行业监管预警上的应用,加强相应专项主题库、数据产业链建设,使“信用数据更好用”。



省级信用工作要点的梳理,既是对年度发展趋势的回顾,更是观察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独特视角。随着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构建,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逐渐深度融合。从各地的工作重点来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不仅有助于降低成本、提升效率,还将重塑经济社会运行的每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