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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构建信用体系 实现对企业精准监管

发布时间:2023.04.17

4月13日,国新办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激发市场活力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有关情况。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蒲淳回答了近年来构建信用体系、强化信用监管方面取得哪些成效的问题。

  蒲淳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了日常监管的流程再造,实现了对企业的精准监管,在统筹推进中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

  建立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归集公示全量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年度报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既增强了企业信息透明度,也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同时,也发挥了鼓励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共治的作用。该系统自上线以来,已归集企业信息54.7亿条,累计访问量达3000亿次,日均访问量超过了1亿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协同推进失信联合惩戒,使失信者、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完善经营主体的权益保护机制,实施信用修复,鼓励自我纠错、重塑信用。截至今年2月底,已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3.6万条,累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87万条、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984.7万户。

  三、全面推进随机抽查监管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加快推动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精准高效的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既减少了政府部门对企业自主经营的不当干扰,又提升了监管效能,节约了监管资源,降低了监管成本。

  四、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按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好、风险较低的,合理设置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加大抽查力度,依法依规实行严格监管,增强了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

  五、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

  在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关系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失信约束、联合惩戒力度,对违法失信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