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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社会信用建设为什么“能”?

发布时间:2023.01.17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2022年度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总观摩会议”。共有76个信用平台网站和51个“信易贷”平台报名参加全国优秀信用服务平台评选活动,一批优秀的平台网站和“信易贷”平台获评佳绩。其中,浙江省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荣获2022年度省级“示范平台网站”称号。

  无独有偶,在1月4日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上公布的第四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案例暨信用应用场景优秀微视频评选结果中,浙江有24个信用案例和7个微视频入选并获最佳组织奖,信用案例入选数量居首位。

  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再突破

  为何浙江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获得如此多的殊荣,这得益于近年来浙江省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探索工作。浙江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通过推进全省13个地区“信用+社会治理”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社会信用建设在服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在“信用浙江”二十年发展历程中,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创新、不断完善,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全省已有10个地区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数量居全国第一。

  信用立法是支撑信用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基础,也是确保各项信用机制有效落地的关键保障。2022年,浙江杭州、宁波信用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2022年12月23日,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

  推动十个城市信用信息互认机制是浙江省杭州市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胆尝试。2022年11月15日,杭州组织天津、三亚、海口、厦门、宁波、济南、郑州、榆林、黄石等地发展改革委(信用办)共同签署《十市城市信用建设战略合作协议》,通过推进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和应用场景共享,深化信用信息共享、监管共治、规则共建、应用共享、品牌共铸等方面的沟通合作,努力成为信用规范建设、守信联合激励、优化信用环境的合作样板。

  信用立法和信用信息互认共享城市联盟行动均获评《2022中国城市信用建设年报》中国城市信用建设年度十大成就。

  奋力擦亮信用建设“金名片”

  对浙江而言,2022年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为优化信用环境,提升信用水平,2022年以来,浙江省各地市先后发布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提出新一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以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浙江是先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起步也比较早。2002年,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建设信用浙江。此后,历届省委、省政府一以贯之纵深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浙江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浙商形成了规则意识、诚信品牌。当前,浙江省人均GDP达到1.49万美元,信用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突出,加快打造信用浙江完全符合经济规律。浙江省省委、省政府把信用浙江建设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努力提升社会信用水平,推动社会进步,为全省高水平全面小康、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党的十九大以来,浙江省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头号工程。时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表示,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根本目的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企业、大众的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增创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百姓受益的体制机制新优势。

  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具有重要作用,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必要条件,做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以更精准的“管”保障和推动更大幅度的“放”,因此必须放在首要位置来抓。

  信用状况是一个地区现代化水平、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区域治理的重要依据。浙江省把信用浙江建设作为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是因为信用体系与各个层级、各个部门都密切相关。目前,信用平台的打造已经基本完成,下一阶段,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是把信用深入治理的方方面面。依托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能够实现信用建设和政府治理、经济治理、生态治理、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从而提高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有效性。

  信用浙江建设进入体系化、标准化、数字化新阶段

  2016年以来,浙江省按照信用531X工程的顶层设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四梁八柱”加快形成,信用浙江建设进入体系化、标准化、数字化的新阶段,取得了明显成效。

      “5类主体”实现全覆盖。对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等5类主体全面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建立信用档案,目前已覆盖企业239万家、18岁以上户籍人口4233万人、社会组织5.4万家、事业单位3.4万家、政府机构4853个,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无死角”的目标。

  “3大体系”加快健全。公共信用指标体系标准化程度不断提高,全省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100%赋码,在此基础上编制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涵盖46个省级部门的169个信息项、2648个数据项,目前纳入信用档案数据1.04亿条。信用综合监管责任体系业务协同能力不断增强,59个各级政府办事系统完成改造,806项事项具备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条件、占总数的53.9%,30个省级部门和10个设区市(除杭州外)已开展信用协同应用,“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公共信用评价及信用联合奖惩体系运行基础进一步夯实,研究制定公共信用评价指引、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归集红黑名单信息349.9万条,其中红名单2类232.7万条、黑名单22类117.2万条。

  “1个平台”功能初步形成。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通用性、泛在性模块的功能定位,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库和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信用产品、信用工具等核心模块,在“浙里办”“浙政钉”上线查询功能,成为精准监管和联合奖惩的重要支撑。

  “X项应用”有序推进。以行政领域应用为突破口,在政务服务系统设置信用信息共享接口,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与政务服务事项深度融合。同时,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服务、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多样化应用不断拓展,金融机构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不断增强。

  随着新时代、新征程的开启,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加注重应用场景的丰富,目前,浙江的社会信用体系应用场景涵盖了“信用+行业监管”“信用+金融服务”“信用+社会治理”信用+公共服务”“信用+工作创新”等5大类型,这些都是浙江各地在大胆探索信用服务数字化改革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效。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章春华表示,打造“信用浙江”升级版对浙江省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升级,巩固经济恢复基础的重要作用。下一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率先建成一体化智能化公共信用平台、率先研发预警类公共信用产品、率先探索信用全域赋能新方案、率先构建信用标准体系总架构、率先推进系统性重塑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