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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家平:社会信用体系正从“治理之基”走向“发展之源”

发布时间:2023.01.11

 1月4日,在第四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主论坛上,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韩家平表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正在从“治理之基”走向“发展之源”,将在下一步经济复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韩家平说,从1999年至2014年,经过长达15年的探索,以2014年6月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为标志,我国将社会信用体系定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阶段更多强调社会信用体系的治理功能,更加重视公共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韩家平表示,经过8年卓有成效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以2022年3月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为标志,社会信用体系定位调整为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意味着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我国将在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基础上,更加重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促发展功能,更加重视市场领域信用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社会信用列为需要完善的市场经济四大基础制度之一,进一步明确和提升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地位和作用。”韩家平说。

  基于我国信用体系发展脉络,韩家平表示,信用是治理之基,是现代经济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同时,信用也是发展之源,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配置的坚实基础,是最基础的营商环境。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定位正在从“治理之基”走向“发展之源”。

  韩家平表示,我国正在建立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从现阶段社会信用领域的主要矛盾出发,我国选择了建立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西方发达国家信用体系主要解决的是经济金融领域信用交易风险问题,而我国信用体系则需要同时解决信用交易风险问题和社会诚信合规问题。因此我国正在建立的是更为复杂、更为系统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数字经济时代特征的社会信用体系。这个体系实际包含了社会诚信合规体系(可称作公共信用体系)和信用交易风险管理体系(可称作市场信用体系)两大信用体系,其中公共信用体系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信用体系将是未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

  韩家平认为,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在市场信用体系方面还存在短板,缺乏非金融类的信用交易征信机制和约束机制。他建议加强商业信用建设,发挥商业信用在扩大交易规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信用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