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刚刚过去,许多消费者的购物“战果”还在递送当中,然而骗子也在伺机而动。对于下列“虚假”招数,消费者需要慧眼识别,防止一不留神踏入陷阱。
前不久,林阿姨接到自称某电商旗舰店的客服电话,声称其所购衣服因质量问题需退货的申请已受理,同时需要信用积分600分,提高信用积分可到指定借贷平台暂借 6000元来实现,林阿姨完成退货后再把钱还给售后客服。在“客服”的诱导下,林阿姨一步步落入了骗子的圈套。
警方提示,“双十一”后往往是网络诈骗的高峰期,经常会有不法分子冒充客服拨打消费者电话,称消费中奖、提高积分、需要退款或者账单出现异常等,然后将消费者引入陷阱实施诈骗。因此,消费者在办理退货手续时,应主动与网店官方客服联系,莫名接到的电话极有可能是假借退货名义实施诈骗的骗子。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凡是接到上述类似电话,或要求安装App、操作银行卡等情况,一律挂断拒绝,千万莫贪小便宜。
去年年终,刘女士连续网购了10 多件年货,没过几天就收到了两个快递到货的电话。领取时,快递员表示其中一个是货到付款,在“快递小哥”的催促下,刘女士直接掏钱签收了快递。等回家拆开包裹,却发现里面是一堆毫无用处的废纸。
警方提示,虚假快递诈骗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假快递员”,直接欺骗受害者的到付钱款;另一种则是诈骗分子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后,利用一些快递公司的漏洞,寄送一些廉价商品让快递公司代收货款。为防止这类诈骗,消费者对于到付包裹务必谨慎签收和付款,在拿不准的情况下可直接拒收;如果到付件并非自己网购商品或者是完全陌生的包裹,要注意查看寄件人地址或拨打电话核实,并当场打开包裹检验。
冯某网购某丝绸店真丝被罩两床,价格 7000元。当时网店广告宣传该商品具有滋养肌肤、延缓衰老等功效,还有明星代言人的形象。收货后,冯某发现所购商品无厂名厂址等信息,也没有广告宣传的功效,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退还购物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广告用语,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构成欺诈,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全额货款,并三倍赔偿原告2.1万元。
警方提示,网络虚假宣传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采用绝对化广告用语,如“全网价格最低”“销量第一”等,有的夸大产品使用效果、虚构品牌产地;二是擅自发布依法应当审批才能发布的商品(服务)广告等;三是通过“好评返现”、花钱请刷单公司等方式虚构信用评价。应对虚假广告宣传,消费者应擦亮双眼,理性下单。一要多渠道比较了解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要被虚假折扣迷惑。二要选择信誉度高的卖家进行购买,售后评价要客观真实。三是网购时注意保存聊天记录、电子订单、付款记录等电子数据和相关购物凭证。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