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其中涉及《社会信用法》《征信管理法》等信用立法的最新情况。
代表提出的建议制定社会信用法(5件)等共39件议案涉及的14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有关单位加快工作进程,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此外,代表提出的建议制定征信管理法(2件)等共60件议案涉及的40个立法项目确有立法必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时,争取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后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代表建议制定社会信用法、社会信用奖惩法,明确信用信息范围,规范信用信息采集、披露与应用,健全信用信息管理,确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内容与措施,加强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强化信用宣传教育,规范和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认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文件都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制定社会信用法提供了重要参考,地方信用立法先行先试为国家层面立法积累了实践经验,社会信用立法时机已经成熟,均表示将积极推动信用立法工作。
社会信用立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论证立法涉及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协调力度,加快立法工作进度,争取早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代表提出,我国征信业在新形势下面临诸多挑战,征信法律效力位阶较低、传统征信监管模式相对滞后、新旧法律法规适用衔接不畅等问题日渐凸显,建议制定征信管理法、征信法,明确征信边界和范围,区分信用信息种类,加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设立信用评级等业务规则,健全市场监管与行业自律,全面规范征信市场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拟在社会信用立法中安排征信专章,按照明确征信体系范畴、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统一基本业务规则、加强权益保护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以解决当前征信法律制度和征信管理的不足的问题。议案所提建议立足于我国征信管理的现实问题,具有宝贵借鉴和参考价值,该行将认真研究吸收,及时调整和优化征信法律制度体系。
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深入研究论证,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立法建议。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始稳步迈入法律规则的法治化阶段,呈现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特征:
☑首先是立法时机成熟。社会信用立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关部门也在深入研究论证立法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立法工作进度有望提速。
☑其次是立法侧重点。一个方面是制定诸如社会信用法、社会信用奖惩法等,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是制定征信管理法、征信法等,全面规范征信市场发展。两者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均面临着诸多挑战,均需要着力解决法治化不足的问题。
☑最后是法律制度体系。目前,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制定社会信用法提供了重要参考,但亟待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一个顶层的法律根据,并在此基础上细化形成各项法律规则,形成体系化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