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不得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歧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收费、摊派;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规定,从11月1日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公告》指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需配备食品安全员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要求:
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科学完善召回药品处理措施
新版《药品召回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按照新版《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