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80余万元不偿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房产拍卖后拒不腾空,停水停电时抗拒执法,近日,景宁一被执行人吴某雄在拘留所里度过了“五一”假期。
吴某雄和张某钗因民间借贷,在县人民法院共有三个执行案件未履行,涉及本金80余万元。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县人民法院查封了两人名下位于鹤溪小区的房产,并依法在网上进行拍卖。
因被执行人及其未成年子女暂时没有找到居住的地方,吴某雄和张某钗向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暂缓腾房搬移,并签署了《拍卖房屋暂缓腾空保证书》,承诺最迟在房屋拍卖成交后三日内腾空房产。出于人性化执法考虑,县人民法院同意了被执行人的申请。
2021年4月23日,该房产成功拍卖后,执行干警多次拨打吴某雄电话,但其均未接听。4月25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上门要求配合腾空该处房产,但未果。
4月28日,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房产采取强制停水停电措施。执法过程中,执行干警在地下室发现了被执行人吴某雄,在询问他房屋腾空情况时,吴某雄明确表示自己拒绝腾空。看到电力部门工作人员正准备进行停电作业,吴某雄突然变得情绪激动,一把推开正在操作的工作人员,并将其手中的工具夺过扔掉。同时对执行干警态度恶劣,扬言坚决抵抗,持续阻挠执法。
在这一紧急情况下,执行干警在稳定吴某雄情绪的同时,立即请求法警支援。法警到达现场后,吴某雄依旧向法警挑衅,伸出双手,让法警将其带走。
最终,被执行人吴某雄被拘传至县人民法院。鉴于吴某雄阻碍执法的行为,县人民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时吴某雄拒不迁出拍卖房产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县人民法院接下来将会把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