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安徽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在各级行政机关办理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4月1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优化“海南e登记”平台,实行“一次认证,全网通行”。
4月5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明确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5款不良行为。
4月6日,《2021年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发布。工作要点提出,制定广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公共信用信息记录。
4月8日,京津冀信用一体化建设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召开,确定“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加快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梯队。”
4月8日,临沂市制定了《临沂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临沂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对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的组成、归集、使用,以及信用等级的评价等进行了明确。
4月9日,扬州市信用办发布了《2021年扬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确定了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和网站建设等13项重点工作任务。
4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办法(试行)》,旨在更好地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
4月13日,《贵州省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发布。《工作要点》提出八大方面二十九条重点任务并进行了责任分工。
4月14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出台《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立 “1+6”全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制度体系。
4月15日,宁夏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旨在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
4月16日,扬州市发改委信用办发布《2021年扬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今年,扬州将争取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4月17日,《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于近日正式公布。工作要点提出,四川将加快全省信用信息“一张网”建设。
4月29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