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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 对弄虚作假等问题纳入该领域信用评价!

发布时间:2025.06.1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积极探索、规范推进黄河流域用水权交易,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

《意见》重点从5个方面对开展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作出了具体安排。

一是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体系。细化明晰区域水权,严格核定取用水户的取水权,明晰灌区和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户的用水权。

二是极推动跨省区用水权交易。鼓励区域之间对区域可用水量内的结余、预留或闲置水量,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指标内的结余水量开展跨省区用水权交易。支持取用水户对节约下来的取水权、水资源配置工程管理单位对工程完全达效前暂时结余的取水许可指标进行有偿转让。创新跨省区用水权交易措施。

三是健全用水权交易平台体系。强化全国水权交易系统应用,推进用水权相对集中交易。

四是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加快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用水权交易与水资源管理信息共享。

五是加强用水权交易市场监管。实行用水权交易负面清单管理,加强用水权交易日常监管。

政策·信用相关


六、加强用水权交易市场监管

(十二)加强用水权交易日常监管。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用水权交易日常监管,重点对用水权交易水量的真实性、交易程序的规范性、交易是否属于负面清单的情形、交易后双方用水行为的合规性等进行监管,跟踪评估用水权交易效果,对用水权交易弄虚作假、交易不规范等问题,应依法依规处理,并纳入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切实规范用水权交易及管理行为。

来源: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