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7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7日,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8日,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8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月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9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9日,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9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1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1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10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1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月11日,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1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如有遗漏,还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