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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小课堂 | 警惕不明链接跳转导致消费

发布时间:2024.11.26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发布消费提示称,不少消费者反映不明链接跳转导致出现消费问题,包括付款跳转链接与跳转后付款内容不同;链接点击后强制跳转到广告链接,甚至多次跳转无法回到初始页面;在特殊场景植入无关链接,影响消费者体验;链接对个人信息进行过度索取等。中消协表示,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应受到尊重,经营者应依据《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切实落实广告“一键关闭”,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不明链接跳转导致的相关消费问题,包括以下四类。

一是付款跳转链接与跳转后付款内容不同。某些应用软件中,弹窗提示消费者付费提升音画品质等服务质量,点击后却显示更高价位套餐或续费会员;某些应用软件中,弹窗提示低价的内容,点击付费链接后,页面却以不明显、较小字体勾选了“将以正常价格自动续费”。

二是某些应用软件在开启页面推送广告时,存在没有关闭选项按钮、需要计时才能关闭或者默认手机晃动直接打开广告链接等问题;某些购物软件或购票软件需要转发他人助力,点击链接后反复跳转到购物、返现等无关页面,且难以回到初始页面。

三是在特殊场景植入无关链接,影响消费者体验。某些阅读软件强制要求观看视频广告和个别支付软件利用领取优惠券,诱导点击弹出与本次支付服务无关链接。

四是链接对个人信息进行过度索取。某些购物软件对消费者个人消费习惯进行分析,推送消费者可能感兴趣的购物链接,将推送信息狭窄化、标签化,形成“信息茧房”。此类情况还有很多,消费者十分不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中消协表示,消费者点击链接后跳转的界面与消费者的点击意图不符,是某些平台经营者不顾消费者的需求而强制弹出无关链接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尤其是在点击付款链接后,其实质付款内容与链接描述不符,启动弹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仅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还有可能进一步导致消费者损失。

此外,《广告法》第四十四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十条都明确规定了互联网用户一键关闭的权利。中消协表示,应用软件推送的广告链接不管以什么形式导致消费者无法一键关闭都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平台经营者的互联网广告链接弹出应当探索良性发展模式,而不是以无视法律规定、牺牲消费者权益的方式牟取不当利益。

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不明链接时提高警惕。要尽量不点击链接,在不小心误触或被强制弹出不明链接后,仔细甄别跳转后的信息内容,不要盲目进行操作,可以直接将软件进行关闭。广大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后,可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用好手中的监督权。 

来源:人民邮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