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信用”相关内容:
一、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实施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行政许可,积极推广电子证书。
六、强化市场活动综合监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综合运用现场监管、线上巡查、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宣传引导等措施,加强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管理。
七、加强对求职者教育引导。开展诚信教育,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服务窗口,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信用知识教育,提高求职者诚信意识。探索加强求职者职业信用管理,对求职者有关身份、学历、经历等造假以及考试作弊、职业骗薪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为,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信用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