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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多处涉及信用!
发布时间:2024.09.05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9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
《重点举措》旨在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围绕整体优化目标,按照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的要求,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政策举措。在“信用”方面,《重点举措》提出以下建议:
加快完善市场秩序制度规则。推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帮助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平台收费行为。
实行认缴出资依法按期实缴,保障交易诚信、秩序和安全。加强公司信息公示义务的落实,强化社会监督,建设诚信市场。强化登记注册专业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登记注册专员制度,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全面深入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第二版),建立实施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机结合,拓展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应用场景,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必要的干扰。
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
在坚持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基础上,不断提高智慧监管能力,对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研究探索沙盒监管等模式,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防止短时间内对同一企业多次开展检查。
坚决纠正利用隐性壁垒实施地方保护行为,对利用信用评价、引用地方标准不当构筑新的隐性壁垒行为,加大规范清理力度。
落实好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高效办理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店、信用修复等“一件事”。
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三年行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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