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交通执法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向某物流公司送达了因该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车辆而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了一份《信用修复告知书》和一份《行政合规建议书》,向企业负责人耐心告知了有关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政策、流程,并针对该违法行为与涉法风险,提供了相关建议意见。这是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继去年推行“双书同达”后实施的第一例“三书同达”案例。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浙交〔2024〕8号)有关部署,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推动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2月在省内同行业率先印发《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工作的通知》(甬交办〔2024〕11号),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同步送达的“三书同达”工作。一是明确了“三书同达”实施主体和工作内容,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作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办案机构,在向被处罚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主动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切实保障违法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知情权,告知违法经营主体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网站、失信行为类型、修复流程等内容,推动从“经营主体自发申请修复”向“主动告知和协助修复”转变,帮助因行政处罚失信的经营主体通过信用修复,退出失信惩戒,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针对经营主体的具体违法行为与涉法风险,提供相关建议意见,引导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二是明确了“三书同达”工作方案和步骤,建立了市级交通执法部门牵头,市、区(县、市)两级执法部门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制定了相关制度、方案,编制了1份《信用修复告知书》模板和20份《行政合规建议书》模板,指导和推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三书同达”工作。市、区(县、市)两级执法部门按照“谁处罚、谁告知、谁辅导”原则,做好“一处罚一告知一辅导”的“三书同达”工作,并在“三书”送达完成后,做好相关台账登记工作,归入行政处罚案卷。
实施“三书同达”工作,是体现“执法为民理念”,激发失信经营主体守信意愿,保证失信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助企纾困解难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对于护航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宁波市信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