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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探索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发布时间:2019.04.19

日前,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人在上海签署《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标志着长三角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体化工作翻开新的一页。

  《协议》提出,联手推动长三角地区更多的市场主体建立消费纠纷处置绿色通道、先行赔付等机制,对涉长三角地区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生命健康的重大消费事件,开展联合调查、集体约谈,共同发布调查结果,形成联手化解消费纠纷的合力。

  同时,《协议》要求,联合推进消费知识宣传引导,对新业态、新领域维权中的法律滞后等问题,加强交流商讨,推动立法立规,探索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加快推动投诉数据互通共享,建立失信企业黄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