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推动认证结果采信
充分发挥认证认可部际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建立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碳达峰碳中和认证采信机制。鼓励企业、集团和社会组织等在集采评价时将认证结果作为评价指标项。推动绿色信贷、绿色金融等向获证企业倾斜,通过碳普惠机制培育消费者低碳行为,引导国际贸易、行业管理、市场采购、社会治理等多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
(十二)强化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涉碳类认证评价活动的规范和引导,加大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认证有效性抽查力度,推动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提升。依法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并依法依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保障碳达峰碳中和认证制度体系规范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