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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复制推广这些信用试点经验

发布时间:2023.07.13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和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第七批共24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释放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政策红利。

本次《通知》公布了在全国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共22项,主要涉及投资贸易便利化、政府管理创新、金融开放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5个领域,在自贸试验区及沿海地区推广2项经验。


其中包含信用相关的改革试点经验有“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诚信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创新”。

“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诚信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支持银行在业务背景真实的前提下,为优质诚信企业办理与境外分公司、项目部等机构账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收付业务,解决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境内外资金划转难题。


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权利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推动改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条件,助力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创新”。打造以企业知识产权和综合创新能力评价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通过搭建平台载体,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线上发布、办理及代办质押登记,提高融资效率。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信贷、保险、证券等多种金融工具,解决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